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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取消天津市安澜公益基金会等5家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津财税政〔2025〕27号
2025-10-21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取消天津市安澜公益基金会等5家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津财税政〔2025〕27号

各区财政局,各区税务局,第三、第四税务分局,各区 民政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有关事项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7 号 ) 有关要求,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 审核,天津市安澜公益基金会等 5 家社会组织,自本通知发布的次月起,不再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附件: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

天津 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 天津 市税务局

天津 市民政 局

202 5 年 10 月 21 日

附件

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

  1. 天津市安澜公益基金会
  2. 天津市小爱公益基金会
  3. 天津市融创公益基金会
  4. 天津市友发公益基金会
  5. 天津市新氧公益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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